郭建军退出汇能现“选择性披露” 或涉嫌违反信披规定?

闻道商业
07-21

同一股东体系下的重大变动,两家上市公司公告却现“温差”。

根据亚钾国际7月10日签署并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汇能集团核心人物郭建军已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动:郭建军已辞去汇能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等关键职务;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汇能集团股权;不再参与汇能集团决策和整体战略经营管理;其父郭金树通过表决权委托安排,成为汇能集团唯一实际控制人。汇能集团持有亚钾国际14.05%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然而,另外一家和汇能集团有重要关联的上市公司却迟迟未披露相关公告。公开资料显示,汇能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汇能海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ST新潮20.05%股份,稳居第二大股东之位。*ST新潮2024年11月2日发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明确认定,汇能海投的实际控制人为郭金树、郭建军父子二人。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发布临时公告。郭建军作为*ST新潮披露的汇能海投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其彻底退出汇能集团,无疑是控制权的重大变更。汇能海投有义务告知*ST新潮并披露变更情况。

对此,*ST新潮表示,截止目前未收到汇能海投方面的告知书,故未就股东实控人变更事宜进行公告。 $*ST新潮(600777)$

根据*ST新潮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公告显示,汇能海投表示,汇能海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如今汇能集团选择在亚钾国际披露,但并未同时在*ST新潮披露,其显然违背了当初在公告中的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汇能集团在*ST新潮首次信批违规,汇能海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20.5%股份就是违反信批规定买入的,由此被山东证监局处以超千万罚款和上交所公开公开谴责,上述违规买入股份的表决权也被限制36个月。

“选择仅在亚钾国际的公告中披露郭建军退出,而非同步在*ST新潮正式公告,这种操作耐人寻味。”一位资深市场人士分析称,“汇能方面可能意在避免在伊泰收购案这个高度敏感的‘风口浪尖’上,因其自身股权结构变动引发更多市场关注和监管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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