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本无罪 惟越界者诛

D45
10-15

贪婪无罪,越界者诛

「贪婪」与「进取」,本是同根生的孪生子。世人硬要将他们分个善恶,不过是成王败寇的事后修辞。成功了,那份渴望便是「雄心壮志」;失败了,同样的渴望便成了「利欲薰心」。

这是一场话语的诡计。

我们颂扬「进取」,因为它带来了繁荣;我们谴责「贪婪」,因为它带来了毁灭。但追本溯源,驱动二者的,是同一股最原始、最纯粹的人性动力——不满足于现状,渴望更多、更好、更强大。这股动力本身,何罪之有?

廉署打击的,从来不是「贪婪」,而是「贪污」——是那个为了满足贪婪而越过了法律界线的**行为**。这才是关键所在:**问题不在内心的欲望,而在于满足欲望的手段是否越界。**

加密市场的血洗,不过是这条铁律的又一次展现。

那些被「杀仓」的玩家,他们真正的错误,并非「贪婪」地想大赚一笔。他们的错误,是让这份贪婪,冲垮了风险的堤防。他们将名为「杠杆」的燃料,倾倒进加密货币这座本就起伏不定的火山,最终引火**。

这不是道德的失败,这是计算的失误;这不是人性的悲剧,这是策略的破产。

社会从来不惩罚贪婪,它只惩罚愚蠢与越界。适度的贪婪,我们称之为「进取」,它推动著个人与社会前行;过度的进取,我们称之为「贪婪」,它招致灭亡。而那条区分「适度」与「过度」的黄金界线,不在道德教科书里,而在每个人的风险管理表格中,在对市场规则的清醒认知里。

所以,不必为贪婪辩护,它本就无需辩护。真正需要审判的,是那份无视后果、挑战概率的狂妄。贪婪是引擎,没有引擎,车不会动。但把引擎油门踩到断,无视悬崖与弯道,那车毁人亡的结局,难道要怪引擎太有力吗?

界线之内,贪婪是文明的推力;界线之外,它成为毁灭的火种。游戏的规则,一向如此。

-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仅代表发帖人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任何投资建议。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