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监管公司就推进以披露为本的监管制度措施征询意见

新加坡交易所集团
05-30

为响应支持企业发展与增强投资者信心并重的方针,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下称“新交所监管公司”)提出监管改革,迈向更为以披露为本的监管制度。此举是2025年2月证券市场工作小组提出的改革措施之一。

新交所监管公司将:

  • 强化披露质量要求,减少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硬性规定。这一转变反映了市场和投资者日益增长的多样性与复杂性,着重于向投资者提供充分信息,以便自主做出决策。

  • 收紧对需及时、准确披露的实质性信息的关注力度,以便让市场对具有良好公司治理和披露标准的公司更加青睐。

  • 解决阻碍价格发现和市场效率的监管摩擦问题。相关调整将在促进市场自律与实现投资者保护之间取得更合理的平衡。

  • 继续聚焦优质发行人的准入,并保持强有力的交易与企业监管。

拟定的变更将补充工作小组提出的其他举措,共同促进机构投资者参与,并培育一个有吸引力且值得信赖的市场。

新交所监管公司首席执行官陈文仁表示:"拟定的措施将使我们迈向一个更具市场驱动性、以披露为基础的监管制度。此举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铺平道路,让投资者拥有更广泛的投资机会,并能够依据相关且实质性的信息更好地做出投资决策。"

陈文仁补充道:"这种市场驱动方法的有效性建立在一套规则和标准基础之上,这确保了市场参与者做出决策所依据的信息是准确且可获取的,而市场也是公平的。这就是今天征求意见背后的理念。为此,我们将确保对企业和交易活动的监管监督保持严格,同时我们正在完善这种监督的执行和沟通方式,以确保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且实质性的信息。"

新交所监管公司提议进行公开征询的改革领域包括:

  • 简化主板上市的质量性标准

新交所监管公司拟简化主板上市的质量性标准,同时确保上市申请人的质量不受影响。对于上市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及其董事、管理层和控股股东等关键领域,新交所监管公司将继续采取规定性方法。对于其他事项,重点将放在确保向投资者提供相关且健全的信息披露,以便其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做出决策,而不是规定这些事项必须如何解决。

  • 优化主板上市的数量化标准

新交所监管公司同时就某些上市数量化标准的潜在口径征求意见,特别是主板上市的盈利测试。

  • 移除财务观察名单

新交所监管公司就其移除财务观察名单[1]征询意见,此前,市场参与者指出,该名单对发行人产生了意外的后果,例如削弱了企业信心以及融资困难等问题。不过,发行人若连续三年报告亏损,仍须发布公告以便投资者了解相关情况。在征求意见结果公布前,新交所监管公司将暂时中止半年度的观察名单审查工作,在此期间,已列入观察名单上的发行人仍将保持上市状态,无论其是否能够按照相关标准退出观察名单。

  • 其他上市后的问询及义务

除了提议的上市规则变更外,新交所监管公司还计划对上市后问询和义务的管理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方法,以回应市场反馈中提及的“无论事项的重要性如何,发布问询可能会对市场造成不必要的恐慌”的问题。这种更具针对性的方法旨在更好地平衡维护市场纪律和实现投资者保护的目标。

拟调整的管理方式将包括:(a)当发现异常交易时,由公开问询发行人转为非公开沟通;(b)将公开披露要求集中在对价格或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上;(c)将"谨慎交易警示"的有效期限制为初始的两周;(d)优化对发行人停牌的处理方法。

新交所监管公司在其他市场监察活动中的做法将维持不变,包括持续监控市场中的异常交易行为,并在必要时采取行动以防止市场滥用。新交所监管公司将继续果断运用各项监管工具,并在出现严重交易违规和市场操纵问题时进行干预。此外,与当前情况一致,若发行人未能履行披露义务,可能根据《上市规则》(Listing Rules )及《证券与期货法2001年》(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 2001)受到处罚。必要时,新交所监管公司将把此类案件转介至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及其他相关机构,以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此外,审查小组也正在单独审查在市场不当行为情况下投资者的追索途径。

  • 支持股东请求召开会议

新交所监管公司去年曾就一项提案进行意见征询,该提案要求公司协助股东发起股东大会,以便会议能够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举行。新交所监管公司预计将在未来数月内公布对此次征询的回应。相关规则的变更将进一步增强股东权利,从而强化市场纪律。

注释:[1]如果一家主板上市公司最近连续三个财年(基于经审计的全年合并财务报表)均录得税前亏损,并且在过去六个月内的平均每日市值低于4,000万新元,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将把该公司列入财务观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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