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分化:天弘 11 年 1.57 亿 vs 东方 5 年 92 万  

市值深研社
07-03

近期,基金公司高管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分红金额引发行业关注。天弘基金与东方基金的实践显示,不同机构的激励机制与股权结构,导致管理层收益呈现显著差异。​

 

天弘基金:11 年持股计划造就 "亿元分红"​

2014 年 6 月,天弘基金获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天瑞博丰、天惠新盟等 4 家有限合伙企业合计持股 11%。数据显示,原总经理郭树强在 2014 年至 2022 年任职期间,累计获得分红 1.57 亿元,其离职时间为 2023 年 7 月。现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周娜通过持有新疆天阜恒基 0.4861% 股权(间接持股天弘基金 0.0098%),在 2014 年至 2024 年间累计分红 80 万元。

这一持股计划的长效性在行业内较为罕见。通过君正集团历年年报披露的分红数据测算,天弘基金在员工持股实施期间的分红规模,使得核心管理层获得与业绩挂钩的高额回报。​

 

东方基金:五年激励计划分红差异显著​

相比之下,东方基金实施五年的股权激励计划中,董事长崔伟获分红 76 万元,总经理刘鸿鹏获 92 万元。较短的激励周期与不同的股权分配模式,导致其高管分红规模与天弘基金形成落差。​

 

行业观察:激励机制折射公司治理差异​

上述案例凸显了基金行业股权激励的两大特征:​

1. 周期影响收益:天弘基金近 11 年的持股周期,为管理层提供了长期分享公司成长的机会;​

2. 股权结构主导分配:天弘基金通过四家有限合伙实现持股布局,而东方基金的激励方案或更侧重短期业绩绑定。​

随着公募基金行业竞争加剧,股权激励作为绑定核心人才的重要手段,其设计逻辑正成为衡量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维度。如何在长效激励与短期业绩间取得平衡,仍是行业探索的关键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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