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香港交易所发布关于提升港股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咨询总结》,修订后的《上市规则》同日生效。这轮改革源自今年3月联交所刊发的咨询文件,面向降低同股不同权(WVR)上市门槛、拓宽“创新产业”界定、放开“秘密递表”等议题征求意见;最终收回73份市场回应,各项建议均获广泛乃至近乎一致支持,联交所全盘采纳(少数措辞微调)。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旋指出,改革意在让上市制度更具弹性与多元,在守住企业管治与投资者保障底线的同时,拓宽优质企业来港通道,应对全球交易所的资源争夺。
01 同股不同权门槛大降,投票权空间放宽
旧规下WVR公司来港上市须满足市值≥400亿港元,或市值≥100亿港元且上年度收入≥10亿港元。
新规给出两套财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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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A:市值≥20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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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B:市值≥60亿港元且上年度收入≥6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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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大型WVR发行人,若上市时市值≥400亿港元,投票权倍数上限由10:1提至20:1;当不同投票权持股金额≥40亿港元时,持股占比要求由≥10%放宽至≥5%。
02“创新产业”认定扩容,重模式创新
原先WVR架构仅向“科技创新”底色企业开放,现明确“业务模式创新”亦可通关。合资格生物科技、特专科技申请人(即便不走18A/18C专章)自动获认“创新产业”,免却个案论证负担。
03 秘密递表向全员放开
过往仅第二上市、18A/18C等特定申请人可非公开交表;新规下所有新申请人都能保密递交,在监管反馈完成前不曝光招股书。配套退回机制同步透明化——申请被退回时,除保荐人外,所有参中介名称、角色及退回理由一并公开。
04第二上市松绑
海外发行人回港二上市门槛下调:同股同权者可选市值≥30亿港元(合资格交易所上市且五年合规)或≥60亿港元(两年合规);同股不同权者直套前述200亿/60亿+6亿标准。由二上市转主要上市的程序也被简化。
05 已商业化生物与特专科技多路径自选
此类公司可自由选用第八章通用路径或18A/18C专章,依自身阶段与财报表现择机申报;财务准则、控制权延续等配套要求一并放宽。
背景与走向
截至6月底,港交所手头528宗主板申请待处理、24宗已过会,叠加新加坡放宽条件、美股定价优势带来的外流压力,此次修规属主动应战。港交所明示第一阶段落地后,第二阶段竞争力咨询将接棒推进。
一句话总结:同股不同权市值砍半、秘密递表无差别开放、创新认定跳出“硬科技”、二上市与生物/特专路径同步松绑——7月24日生效的新规,是港股近年最实打实的一次准入重构,528宗在途申请首尝红利,而制度迭代远未收尾。 $香港交易所(0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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