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发起大规模侵权诉讼,对象涉及B站快手咪咕迅雷等,还起诉一批小企业个体户租车行、电脑行、道路救援公司等,版权诉讼超7200条

新识研究所
10-21 20:46

爱奇艺近年以来诉讼量惊人,总诉讼条数已超7200条,曾起诉迅雷索赔1500万后降为1万再撤诉,爱奇艺撤诉后迅雷与租车公司反诉恶意诉讼

爱奇艺这些年打的版权官司,数量相当惊人。

 

据新黄河,天眼查数据显示,爱奇艺有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诉讼条目已有7204条。被告对象既包括哔哩哔哩、快手、咪咕、迅雷等知名互联网企业,也覆盖了不少租车公司、电脑商行、道路救援公司这类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对此,爱奇艺方面回应新识研究所,已记录并反馈该情况,有消息会通知。

 

有法律人士指出,把租车公司等小主体拉进来当“管辖连接点”,可能是为了避开对自己不利的法院,同时抬高大厂的应诉成本,促使对方更快和解、支付赔偿。这在批量版权维权里并不少见。保护知识产权的出发点没错,但全国各地频繁起诉,把小微主体成批送上被告席,不免让人觉得有过度维权的味道。

 

爱奇艺运营主体是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成立,2018年在纳斯达克上市。

 

今年7月,爱奇艺起诉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并连带起诉广东惠州一家租车公司,理由是侵犯电视剧《燃罪》的独占著作权。起诉状称,迅雷作为“迅雷浏览器”和“迅雷网盘”运营方,在作品开播后向用户提供非授权内容,造成广泛传播,向迅雷索赔1500万元,向租车公司索赔5万元。

 

对此,迅雷法务回应称,用户用迅雷浏览器搜索时会跳转到搜索引擎结果页,里面可能有盗版网站,真正该追责的是那些盗版网站,浏览器只是工具。对方还提到,爱奇艺另有一起针对其他作品的诉讼,同样把迅雷和另一家租车公司列为被告,在宁德中院审理,索赔额也是1500万,后来爱奇艺先把两案赔偿请求降到1万元,随后都申请撤诉。

 

经过梳理《燃罪》案证据发现,爱奇艺提交的索赔依据主要是作品知名度数据,全网总曝光约8.35亿次、微博话题阅读量超3.42亿次、上榜热搜136个,但没有展示迅雷具体侵权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获利证据。

 

(图源:新黄河)

 

类似诉讼在B站、快手、咪咕身上也反复出现。仅B站主体相关诉讼就有上百条,索赔从数十万到数百万不等。爱奇艺这类案件最早可追溯到2019年,合并同一案件的不同程序后,粗略统计有数百起,其中超七成案由都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另外,租车公司成了“重灾区”,上海、江苏、福建等地多家租车公司收到起诉,理由大同小异,车机系统预装了B站、快手或迅雷等应用,能播放到爱奇艺版权视频,就被认为提供了便利、扩大了侵权范围。

 

惠州那起《燃罪》案里,爱奇艺已于10月8日向惠州中院申请撤诉并获准,10月17日,迅雷和该租车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案由是“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

 

除了租车公司,道路救援公司、电脑商行等小微主体也被卷进来。2026年4月,爱奇艺起诉B站和宁波一家道路救援公司。2025年5月,还起诉了B站和浙江金华武义县一家电脑商行。优酷、腾讯、芒果TV的开庭公告里,也能看到类似把汽车租赁公司列为被告的情况。

 

版权该保护、盗版该打击,这没问题,但当维权变成全国范围内的高频诉讼,大厂被高额索赔施压、小微主体被顺带拉上被告席,成本和压力就会重新分配。

 

管辖连接点的选择、赔偿请求的大幅调整与撤诉、以及证据里对实际损失的模糊处理,都让外界开始追问:这究竟是在有效捍卫版权,还是在用诉讼本身作为博弈工具?

 

对平台而言,工具属性和内容责任的边界仍需更清晰的司法界定,对爱奇艺来说,密集维权或许能换来短期和解与赔偿,却也可能消耗行业信任,并催生更多反诉。

 

真正可持续的版权保护,最终还是要落在授权秩序的完善和盗版源头的治理上,而不是让租车公司、电脑行一遍遍出现在被告名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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