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XX日,江西齐云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2797.HK)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与流程。主要内容如下:
1. 设立目的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 组织架构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 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并须经董事会批准。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满可连任;若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动终止,由董事会补缺。
3. 主要职责 • 制定并评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 根据公司战略及目标,审核并提出薪酬及绩效考核建议。 • 就执行及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退休金及赔偿金额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或进行审批。 • 确保董事及其联繫人不得参与决定其本身薪酬;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审阅并/或批准《香港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股份计划相关事宜。
4. 议事规则 • 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召集须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在紧急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时限。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 会议记录必须完整详实,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5. 规则生效 该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失效。
江西齐云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新的工作细则将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和公司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