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齐云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2797)近日披露《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称,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明确相关职责及运作方式。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主要职责包括: 1. 研究并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2.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 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5. 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会议制度方面,战略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出席委员须对议题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资料提供、联络及会议组织等工作,并可根据委员会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战略论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工作细则》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公开发行的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自新规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