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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02475)公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规范H股上市后治理

公告速递07-08 06:15

7月8日,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02475)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自公司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实施。该细则旨在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权范围及运作机制,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以下为主要要点:

1. 组织架构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须占过半数。 • 设主任1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满可连选连任。

2. 主要职权 • 研究、审核并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政策或方案,包括绩效评价标准、奖励与惩罚制度等。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和绩效情况进行评估。 • 就全体及个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待遇、非执行董事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检讨并批准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丧失或终止职务所涉赔偿事宜,确保合约一致性与公平合理性。 • 审阅及/或批准《香港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股份计划相关事宜。 • 确保任何董事或其联繫人不参与厘定其本身薪酬。

3. 会议制度 • 设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机制。 • 定期会议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召开。 • 会议原则上现场举行,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电子方式召开。 • 定期会议通知需提前5至10天发出,临时会议原则上于会前3天通知。 • 会议须至少有三分之二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 工作报告与档案管理 • 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考核情况、薪酬总结及奖励制度实施等。 • 会议记录和决议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

5. 经费与实施 • 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聘请专业机构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将在立讯精密H股于港交所上市之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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