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8日,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02475)董事会通过并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根据公告,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履职,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及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 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须占多数。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选举产生。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经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选举产生;主任委员无法履职时,由过半数委员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职务。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 主要职责 •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 • 物色并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 就董事提名或任免、董事会继任计划及高管聘任或解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支援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 • 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如未采纳委员会建议,须在决议中说明意见及具体理由并予以披露。
3. 会议规则 • 会议根据需要召开,须提前5至10天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可通过口头方式紧急召集。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议案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 会议以现场为原则,亦可采用视频、电话、线上会议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进行。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参会委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4. 其他 • 董事会办公室为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提供工作支持。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相关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执行。 • 该《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立讯精密表示,《细则》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提名委员会运作,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为H股上市后的公司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