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3月5日在京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12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决定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3月5日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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