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C主要起诉的内容和3年前灰熊的做空报告如出一辙,均是认为:蔚来通过其关联公司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能)夸大了收入与利润。
这其实是一则旧闻: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7668911.html
我们都知道蔚来的电池租用服务(BaaS),相关电池所有权归属于蔚能,用户通过每月支付租金来使用电池。这确实能显著降低购车门槛(车价可降低7万至12.8万元)。
BaaS租电模式对蔚来销量推动是非常重要的,比如今年全新ES8的BaaS租电占比达到90%,而蔚来其他车型(包括乐道、萤火虫)BaaS也常年占比达50%-70% 。
那么BaaS租电是如何在财务上走流程的呢?其实就是蔚来联合相关电池公司成立一个蔚能公司,然后蔚来将电池销售给蔚能,并在财务上一次性确认全部收入(这是GIC起诉的核心原因)。
我简单捋一下GIC的起诉逻辑:
1.GIC和灰熊均认为:照传统的租赁业务,蔚来BaaS模式卖车是不能一次确认整车收入的,如果客户选择电池租赁,你就只能确认不带电池的车辆收入,然后电池租金收入逐月确认。
2.2022年灰熊的做空报告中认为,蔚来通过向蔚能过度供应电池和提前拉动收入,截至2021年9月的9个月里,虚报了26亿元人民币的收入(约占该时期收入的10%)和17.77亿元的净利润(约占该时期净利润的95%)。
3.GIC认为如果蔚来电池租金如果是逐月确认的话,那么2020年蔚来那年业绩就不会爆发式增长……
3.蔚来2020年业绩不爆发增长,那GIC就不会在2021年60多美元的时候高位接盘了……
我认为这件事,其实非常扯淡!理由如下:
1.蔚来的财务审计是交给普华永道的,作为知名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普华永道在审计过程中理应对如此重大的关联交易和收入确认原则进行严格审查,如果这套财务模式真的违反美国公认会计准则(US GAAP),普华永道是有重大责任的!因此,这起诉讼更可能是一场关于审计的“会计判断” ,而非“财务造假”。
2.BaaS模式对蔚来长期收入是有利的,就拿最便宜的萤火虫来算,目前月租399元的BaaS服务,购车价可立减4万元,也就是说BaaS相比一次性买断电池在100个月(8年多)的时候就达到了平衡,如果BaaS服务覆盖在正常汽车寿命(10-15年),对蔚来就是赚的(多赚30%-80%),用的越久,赚的越多,这还是未考虑电池成本在逐年下降的前提下。
3.蔚来2021年初的股票高点,不仅仅是因为业绩的爆发,也是受大环境和市场情绪影响,同时期几乎所有新能源车股票都在高点。GIC也是太不要脸了,连我一个普通消费者在19年底买车的时候,都知道BaaS模式的运作原理,你一个大机构在21年买股票的时候不知道吗?
结论:
1,GIC的在面对投资失败的表现,非常不专业。
2,但个人认为机构不会如此愚蠢,可能为了做空,或者收集低价筹码,胆子大的可以大胆买入,胆子小的不动就行了。
3,欢迎更多人质疑和做空蔚来,真金不怕火炼,好股票也不怕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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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t2017·10-16精彩会不会当年普华永道就是提供了虚假报表点赞举报
- chenx32401·10-16我会抄底搞一点玩玩,不相信李斌,但是相信蔚来的确有销量增长点赞举报
- Coke Hong·10-16看了几篇,你写得最清晰 [强]点赞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