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市客会员多次投诉被开市客注销会员,法院判开市客败诉:不得单方剥夺消费者权利
开市客因单方取消多次投诉的消费者会员资格,被判构成违约并须补足会员有效期
据扬子晚报报道,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备受关注的“开市客(Costco)单方注销消费者会员资格”案作出的一审判决正式生效。法院最终认定开市客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判令其继续履行会员合同,并补足受影响的会员有效期。
南京消费者李先生在办理开市客会员后的一年内,因商品标签、配料表等质量问题,累计向卖场及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共计 23次,索赔总额达 28万余元。
2025年2月,开市客南京门店以李先生“非善意会员”、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由,单方面致电通知其取消会员资格,并强行退还了199元会费。随后,李先生将开市客诉至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在交纳会费后与开市客建立了合法的合同关系。尽管其投诉频次较高,但其行为是针对商品缺陷依法行使监督权,且部分索赔要求已获得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支持,不应被界定为“恶意干扰”。
法院强调,开市客会员规章中关于“有权单方决定是否允许进入卖场”等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在未进行显著提示且单方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情况下,对消费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开市客在未与消费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利用系统后台单方注销会员,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
此案判决在零售业界引发热议。有法律专家指出,该判决明确了商家经营自主权与消费者监督权的边界。即便消费者具有一定的“职业打假”特征,只要其投诉内容基于客观事实且程序合法,企业便无权以“不欢迎”为由随意撕毁合同。
2026年以来,国内司法实践对于“霸王条款”的审查更趋严苛,此案也为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零售商提供了重要的合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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