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新潮发布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显示,四川高院判决不得追加新潮能源为(2018)川民初100号民事和(2018)川民初101号民事判决的被执行人,两案合计执行金额不超过6亿元。 公告称,本次胜诉系ST新潮管理层积极上诉,努力采取措施主张公司合法权益的结果,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本次诉讼已处于终审 判决阶段,该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审数据为准。 据了解,上述两案件系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与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盛源)、唐万新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四川省高院判令合盛源就两案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虽然ST新潮并非上述两案的债务主体,但在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锦江区法院根据执行申请人四川信托的申请,认定ST新潮系被执行人合盛源的股东,且新疆哈密市地区法院生效判决认定——ST新潮存在从哈密合盛源抽逃出资的行为,故以此为由,裁定追加ST新潮为两项案件的被执行人。 此次胜诉表明,四川高院认定ST新潮不存在从哈密合盛源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根据ST新潮之前发布的公告,2023年,哈密市法院已经裁定ST新潮不存在从哈密合盛源抽逃出资行为。 资料显示,哈密合盛源是ST新潮参股公司。在德隆系控制ST新潮时期,2016年12月,ST新潮以6亿现金参股哈密合盛源(持股比例为45.5927%),合盛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雅西铁矿采矿权,但公司出资时,哈密合盛源尚未取得该采矿权且铁矿所在地已经被划定为野骆驼保护区且进行了公示。不出意料的是,哈密合盛源因环保问题采矿权证被政府依法注销, 2018年,雅西铁矿已被当地政府彻底关停,而ST新潮6亿元的出资款也迅速被转移。值得一提的是,该项交易对家分别为深圳华瑞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世新)、张国玺、石永兵。李世新、张国玺均是德隆系核心成员。显然,ST新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