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金融合作持续深化,共促区域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2025年12月15日,中新双边合作联委会(JCBC)第二十一次会议在重庆召开,由中国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和新加坡副总理兼贸工部长颜金勇(Gan Kim Yong)共同主持。在会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公布多项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举措。这些举措将进一步强化新加坡交易所(SGX Group,以下简称“新交所”)作为区域资本市场连接平台的作用,创造新的互联互通发展机遇。
支持中国上市企业在新交所二次上市
MAS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均表示支持中国上市企业在新交所进行二次上市,帮助这些企业获得国际资本的支持,并为其区域业务扩张提供更多融资渠道。为促进此项举措,MAS与新交所将二次上市框架的适用范围,包括简化招股说明书要求,扩展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
携手推进中新跨境绿色金融合作
通过中国-新加坡绿色金融工作组(China-Singapore Green Finance Taskforce,GFTF),推进中新双方在跨境绿色金融方面的合作。MAS与中国人民银行(PBC)将继续合作更新《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Multi-jurisdiction Common Ground Taxonomy,M-CGT)》,促进中新两地分类目录的互操作性,并推动在跨境绿色金融交易中的应用。
首批符合M-CGT的绿色债券已于2025年8月在新交所上市,其中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发行的双币种“碳中和”主题绿色债券,规模分别为人民币35亿元与新币3.5亿元;以及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行的15亿元人民币中国境内绿色债券。这些发行案例展示了跨境市场融合的良好成果,反映了绿色金融合作项目在早期阶段已获得市场积极响应。
深化指数合作与ETF产品互联互通,拓展跨境投资工具
继2024年成功推出中证新交所亚洲新兴市场科技指数后,中证指数公司与新交所于 2025年11月推出了中证新交所亚洲精选100指数系列。MAS与中国证监会也将继续推进合作,推动更多ETF产品在中新ETF互联互通机制下上市,并拓展股票型ETF产品阵容。
金融合作谅解备忘录推动区域资本市场协作
为庆祝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十周年,MAS与中国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新版《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合作谅解备忘录(MoU)》。全新的MoU将深化双方在跨境投融资、金融科技创新及绿色金融领域的金融合作,促进中国西部地区、新加坡与东盟之间的金融服务。
本次会议公布的措施还包括扩大离岸人民币清算、通过指定银行进行债券场外交易以及电子人民币先导计划等。
点击链接:https://www.mas.gov.sg/news/media-releases/2025/singapore-and-china-deepen-financial-cooperation-through-new-rmb-and-capital-market-initiatives?sessionid=,查看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官方新闻,了解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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