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铂医药vs安进专利侵权案,2020万美元判赔背后的法律事实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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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图评论:2020万美元的专利案,未来何去何从?——出自《九品芝麻官》

2026年6月,和铂医药(Harbour BioMed)在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诉安进(Amgen/Teneobio)转基因小鼠平台专利侵权一案迎来了阶段性进展。

陪审团给出了侵权成立并判赔2020万美元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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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关注判赔金额的同时,从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的角度审视该案此前及期间的一系列法庭命令,会发现该案在专利撰写、权利要求修正以及赔偿额计算等方面,有着非常务实且值得行业深思的底层事实。

一、 涉案专利的最终法律状态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和铂医药最初起诉指控安进侵犯其多项全人源单克隆抗体平台专利。

但根据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官Maryellen Noreika于2026年6月3日签发的法庭命令,涉案专利的格局在最终审判前发生了重大变化:

  • '877专利与'179专利:被法官直接判定为因缺乏明确性(Indefinite)而无效。 

  • '970专利:其第2条权利要求(Claim 2)最终被保留,并作为陪审团认定安进侵权成立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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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尽管和铂在一项专利上获得了侵权成立的陪审团裁决,但同时也有两项核心平台的基石专利在法律上被宣告无效。 

二、 底层事实:为何两项核心专利被判定无效?

通过分析法院Markman听证会的法庭命令,'877和'179专利被判定无效的核心原因,在于权利要求书(Claims)中存在一处严重的撰写瑕疵。 

1. 权利要求中的文字瑕疵

在这两项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中,包含以下文字表述:

"a functional CH1 domain with an antigen"(带抗原的功能性CH1结构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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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免疫学和抗体工程领域,CH1属于抗体的恒定区,主要负责与轻链结合,并不直接与抗原结合。在法庭听证会和专家证言中,无论是安进一侧的专家,还是和铂聘请的专家证人(如Ploegh教授),都承认该表述在生物学和科学常识上是“没有意义的”(meaningless / not scientifically meaningful)。 

2. 法院拒绝给予“司法修正”的理由

由于该表述在字面上不符合科学常识,和铂医药在诉讼中向法官申请行使“司法修正权”(Judicial Correction),请求法院在权利要求中直接删除"with an antigen"这段文字。 

然而,美国联邦高级法院及巡回法院对司法修正有严格的法定标准。法官在命令中指出,拒绝给予和铂修正机会主要基于以下事实:

  • 存在多种合理的修正可能:

    安进的专家指出,除了直接删除该短语外,结合说明书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技术修正路径,且不同的修正会导致不同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法律规定,只有当修正方案具有“唯一合理性”时,法院才可干预。 

  • 主观上的拖延与不合规:

    证据表明,和铂早在2015年通过其他关联专利的申请,就已经知道这个撰写错误的存在。但在随后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和铂并未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申请更正。法官在命令中认为,和铂在明知错误的情况下长期不予更正,甚至在诉讼准备中对己方专家声称“已修正”,存在主观上的不诚信和欺瞒意图(intent to deceive),因此在衡平法上不给予司法修正救济。 

最终,在拒绝修正的前提下,由于全行业专家均认同该字面表述“毫无意义”,法官裁定这两项专利由于无法明确(Indefinite)而直接无效。 

三、 2020万美元判赔额背后的商业与诉讼逻辑

在仅剩的'970专利Claim 2支持下,陪审团最终给出了 20,203,704美元 的损害赔偿裁决。这一数字的形成,受到美国专利诉讼两项核心原则的深度制约: 

1. 严格的“分摊原则(Apportionment)”

法官在给陪审团的最终指示(Final Jury Instructions)中明确强调,原告必须对赔偿金额进行严格的分摊计算。 

  • 安进/Teneobio的UniRat是一个复杂的转基因大鼠工程平台,涉及多项复杂的基因修饰与上下游筛选技术。

  • 按照分摊原则,和铂只能针对其侵权技术(克隆重组微型基因座技术)为最终产品所带来的增量价值(Incremental value)索取赔偿。安进自身在研发、非侵权基因修饰、商业化推广及品牌溢价中所做的贡献,必须全部从赔偿基数中剔除。 

  • 这一法定原则的存在,使得最终的赔偿额被严格限制在“合理许可费(Reasonable Royalty)”的范畴内,而非基于安进整体技术估值的巨额索赔。 

2. 诉讼成本与财务对价

在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开展一场历时近5年(2021年立案至2026年裁决)、涵盖多项生物医药平台专利、涉及高频度专家证人出庭的知识产权诉讼,其律师费及诉讼杂费往往高达千万美元级别。

  • 2020万美元的判赔金额,在扣除和铂多年来支付给美国顶级律所及专家团队的诉讼成本后,对企业当期账面实际净利润的贡献相对有限。

  • 此外,由于本案侵权判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了“等同原则(DOE)”的比对,安进一侧大概率会继续提起后审动议或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提起上诉,该赔偿金的最终落实仍面临时间窗口的拉长。

四、 本案对生物医药出海IP合规的务实启示

和铂诉安进案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跨国平台技术IP博弈案例。撇开公关层面的叙事,它给所有正在布局全球化专利的创新药企和平台型企业提供了以下几点客观的启示:

1.底层撰写质量决定资产寿命

 '877和'179专利的无效表明,在早期专利申请阶段,由于“复制粘贴”或审查不严留下的任何一处文字或逻辑语病,在后续面临高额商业诉讼时,都会成为对方律师精准打击的致命漏洞。平台型基石专利的撰写和多轮同行评审(Peer Review)至关重要。

2.及时合规修正,不可心存侥幸 

在英美法系下,一旦在专利授权后发现文本瑕疵,应当通过法定的再颁发(Reissue)或更正程序及时向专利局申请修正。明知存在瑕疵而拖延不报,甚至在诉讼中采取不透明的口径,极易被法官认定为缺乏诚信,从而丧失法院的衡平法救济。 

3.客观看待诉讼红利与成本 

出海维权或防御时,企业决策层需理性评估美国专利诉讼的“分摊原则”对判赔金额的限制。既要敢于利用核心专利维护自身权益,也要在商业账本上算清“诉讼投入”与“预期许可费回报”的真实比例。 

和铂医药在特拉华州拿到了一张侵权成立的陪审团裁决,但同时也付出了两项核心平台专利被废的沉重法律代价。

这是一场典型的复杂知产博弈,其间暴露出的法律风险与撰写瑕疵,更值得每一位同行引以为戒。

在英美法系的重大知识产权诉讼中,陪审团给出裁决书(Verdict Form)往往只是一个阶段性节点,后面还有一系列极其冗长、高度技术性的法律程序要走。

结合美国专利诉讼的常规流程和本案的特殊事实(一胜两败、涉及等同原则、主观故意认定等),这个官司接下来的走向大概率会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地方法院的“赛后加时赛”(Post-Trial Motions)

预计时间:2026年下半年

陪审团离场后,双方律师会立刻用法庭动议向法官发起新一轮轰炸。

1.安进的常规反击:申请 JMOL(法律大局裁判) 

安进的律师一定会向Maryellen Noreika法官提交动议,要求法官推翻陪审团的裁决。安进会主张:“没有任何理性的陪审团会在听取了法庭证据后,还能认定安进在‘等同原则(DOE)’下构成了侵权。陪审团的理解有误,请求法官直接改判不侵权。” 

2.和铂的追加索赔:争取“故意侵权”加倍赔偿与利息 

虽然陪审团给出了2020万美元的基础分摊赔偿,但和铂的律师会利用裁决书中可能对他们有利的部分,向法官申请增加衡平法救济。他们会要求法官: 

  • 认定安进属于“故意侵权(Willful Infringement)”,请求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将2020万美金翻倍或最高判处3倍惩罚性赔偿。 

  • 申请追加判前利息(Pre-judgment interest)和判后利息。

  • 要求安进承担和铂的律师费(在特殊案件 Exceptional Case 中适用)。

3.法官签发最终判决(Final Judgment)

法官在评估完双方的 Post-Trial 动议后,才会签发一份最终的判决书。只有这份判决书签发了,2020万这个数字才算在第一阶段“定格”。

第二阶段: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的终极对决

预计时间:2027年 - 2028年

无论法官在第一阶段怎么判,输的一方(或者双方)100%会全案上诉到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 

CAFC 是专门审理全美专利上诉案件的最高殿堂,这里的法官全是知产专家,不带任何情绪,只看法律适用和技术事实。

在这个阶段,双方的上诉核心会彻底调换:

  • 安进的上诉策略(主攻): 

    紧咬幸存的 '970 专利不放。安进会辩称,地方法院法官在马克曼听证会中对关键技术条款(如重组微型基因座的构造)的权利要求解释(Claim Construction)过于宽泛,直接导致陪审团被误导,从而错误地适用了等同原则。 

  • 和铂的上诉策略(反攻): 

    和铂绝不会甘心两项基石专利('877和'179)就这么死掉。他们一定会就法官拒绝给予“司法修正(Judicial Correction)”并判定专利无效的命令提起上诉。和铂会向 CAFC 申辩:地方法院法官在认定其主观具有“欺瞒意图(intent to deceive)”时适用了错误的法律标准,错把一个无心的文字印刷错误升格成了道德诚信问题。

CAFC 的最终结果可能会有三种:

1.维持原判;

2.彻底反转(比如改判安进完全不侵权,或者改判和铂的专利有效);

3.发回重审(Remand)——如果 CAFC 认为某些技术条款解释错了,会把案子退回给特拉华州法官,要求换个标准“重新开庭打一遍”。如果是第三种,那这个官司可能要打到 2030 年以后去了。

第三阶段:商业层面的大结局——“以打促和”的交叉许可

预计时间:上诉期间的任何一个时间点

从商业实质来看,两家拥有核心平台的医药巨头把官司打到这个份上,底牌已经彻底露出来了:

  • 和铂证明了自己有能力在美国本土撕开安进的防线,并让陪审团倾向自己; 

  • 安进也精准命中了和铂的软肋,直接报废了对方两项专利,极大地削弱了和铂全人源抗体平台在海外的威慑力。 

由于上诉阶段(CAFC)对双方而言都存在巨大的“全盘皆输”的风险(安进怕赔偿金变成3倍,和铂怕仅存的专利在上诉时被全线掀翻),最现实的走势反而是双方在 CAFC 见分晓前的某一次秘密谈判中达成全球和解。

最终的和解协议大概率会表现为:

1.安进向和铂支付一笔折中的、远低于惩罚性赔偿的一揽子许可费或和解金

2.双方就特定转基因小鼠平台的上下游技术达成全球交叉许可(Cross-Licensing),互相不解构对方的商业化产品。

3.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撤诉。

所以,即便拿到了2020万美元的裁决,现在也远远没有到和铂“开香槟庆祝”的时候。

转自:韩百科君

$和铂医药-B(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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