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人应以与其他发达国家相同条件,获得低成本药品。
2)美国须以最惠国价格获得药品,价格与可比发达国家一致。
美国药价类目多,且不透明,保险+PBM+流通商+药房等有强大议价权与折扣机制,且制药行业政治捐款与游说力量巨大,导致奥巴马、特朗普第一任期医改效果不佳,拜登的IRA法案打破zf不参与药价谈判的规则,但被特朗普否认指责,后者提出以最惠国价格方式降价,此为背景。
此次最惠国价格目标高,但落地难(按药价透明化+增加竞争供给+带量谈判等进行,而非短期内简单对标其他国家价格),符合特朗普多头施压要价、见风使舵的谈判特点(类似关税谈判),也是其以民生政策平衡民调下滑的手段,历史上并不少见,预计斡旋空间较大。
预计美国药品降价范围与幅度有限,对中国医药影响较小。
除上述谈判空间外,美国药品在名义出厂价WAC与净价之间有较大空间,主要由PBM及折扣控制,对药企实际收入影响比表观小(IRA法案效果可验证),政策也可能以部分药品(或部分医保目录内药品)表观降价方式落地,难以改变美国医保与制药体系根基。
中国大多药企以本土生产+授权MNC出口为主,利润空间足够,影响有限,国产创新药在海外有巨大市场空间。
从美股看,草案签署后XBI标普生物科技ETF涨4.07%,礼来、辉瑞、诺和诺德分别涨2.86%、3.64%、2.98%,亦可能反映以上预期改善,持续看好中国医药创新出海。
$百济神州(0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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